2017年11月4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。2018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共图书馆法》)正式实施。该法是十九大之后国家出台的首部公共文化领域的重要法律,亦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,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。
为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广泛宣传贯彻《公共图书馆法》,并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“全民阅读”方面的讲话精神,结合《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“粤读越精彩”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》的相关精神,持续推进基层馆站达标升级,提升基层馆服务效能,满足我省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推进均等化服务,广东图书馆学会、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联合省内各地级市图书馆学会、地级市图书馆开展了主题为“粤图博览——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宣传展览”巡回展览活动。活动将从2018年9月持续至12月,由各地级市图书馆学会、地级市图书馆负责其所在地区的巡回展览。
9月25日,“粤图博览——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宣传展览活动”梅州巡展在市剑英图书馆启动。梅江区图书馆于10月8日至10月21日举办该展览。同时,梅江区图书馆作为公共图书馆,将严格以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为准绳,以法制思维、法制手段创新管理与服务,保障公众阅读权利,为构筑文化强国做贡献。